油畫的技法和色彩(油畫風景色彩的技法)
油畫的表現技法十分豐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油畫材料的發達,油畫的技法也有很大的變化。我們研究油畫的表現技法,目的在于更好地表現作品的主題思想。綜觀歷代油畫的表現技法,除了用筆、用色、用油等具體手法不同外,在制作技法上大致可分為兩大類:一是一次畫成的,稱作單層畫法(或稱直接畫法);一是分多次和重疊畫成的,稱作多層畫法。至于厚涂和薄涂,則在這兩種類型中都可以使用。
單層畫法
單層畫法是指用直接調顏色來表現對象的方法,用這種畫法完成的油畫,其最大的特點是容易保持色彩新鮮明朗,筆調生動流暢。單層畫法也并非是一次完成的,特別是面積比較大的畫,可以采用一個部分、一個部分逐步完成的方法,但就具體的局部來說,必須在其顏色未干之前就要集中精力將其描繪結束,以后就不打算在這一色層上覆加第二道色(當然局部的改動總是難免的),所以,這就要求作畫時,對全畫的各種造型因素以及色階的構成,要胸中有數,保持充沛的激情,達到一氣呵成。開始上色時可以用稀薄的顏色鋪出色彩調子,接著就用稠厚的顏色作畫,一次畫完一個局部;到第二天,如果顏色未干,還可以繼續畫,而當發現畫得不理想時,應該不惜刮掉后重畫,以保持畫面的統一和色澤的清新。最后階段也可采用透明畫法進行改畫、補筆和調整,即在畫面的表面色層干透以后,用比較稀薄摻油的顏色有重點地進行一些必要修改,以使作品更趨完整。單層畫法較多地使用于短期的人物或風景寫生,而長期作業以及創作中,多數雖以單層畫法為主,但仍結合多層的畫法,以便于更深刻、更細致地表現對象。
多層畫法
多層畫法意即多次地覆加色層,分階段地使作品日趨完整的方法。故必須有充裕的時間和掌握嚴格的順序,使畫面的色彩逐步地加厚和豐富,形體以及各種繪畫因素也隨之完善起來。在具體的制作過程中,往往是開始畫的色層是為后加的色層作準備的,如在亮的底色上畫重色,或重的色層上畫亮色;在熱調子的底色上畫冷色,或在冷調子的底色上畫熱色。由于光學上直射、反射和漫射的原理,效果各異,因而它借助于底色顏色的透露隱現,能造成特有的效果。例如有些成功的肖像作品,皮膚色彩非常豐富,層次感很強,似乎在皮膚下面隱現的血管筋絡等也歷歷在目。諸如此類的技法,便是采用了多層作畫的方法,即作畫過程中有意識地把底層色彩預先作了“伏筆”。這種豐富含蓄的藝術效果,是單層畫法所不能達到的。多層畫法要注意互相的銜接,一般是在底層顏色干透之后再畫第二層顏色;接色的方法可以用大蒜頭或調色油擦拭底層的顏色,或用布蘸阿摩尼亞水覆蓋于需接色的部位上(蓋十幾分鐘后需用清水擦干凈),以使畫面的表層軟化,便于顏色的融合。透明畫法也屬于多層畫法的一種,這種方法雖有一定的覆蓋性,但總是透露出底層的畫面,這可以格外地加強或減弱原來的色彩,使畫面能夠保留原來的素描關系、形體結構以及各種起伏的筆觸,呈現十分微妙的效果。15、16世紀歐洲的許多古典作品,大都采用這種方法。今天我們繪制某些特定題材的作品,這種技法也尚有可供借鑒之處。
色彩的初步知識
油畫是用色彩來塑造形體的,色彩是油畫的重要藝術語言之一。這就需要對色彩有個初步的認識和理解。
色彩的產生,是一種自然現象,物體借助光的照射形成色彩,由于各種物體質的不同,吸收的光與反射的光也不同,便形成了自然界種種豐富的色彩。色彩是人的視覺器官對可見光的感覺,在暗色中便看不到色彩。自然界的色彩豐富多變,根據三棱鏡分析的光譜原理,具有紅、橙、黃、綠、藍、紫六種色光,它們之間的相互交輝,形成絢麗多彩的萬千世界。這些自然界的色彩,都可以通過顏料在繪畫中表現出來。其中紅、黃、藍在顏料中稱為“三原色”,因為這三種顏色是任何顏料所調配不出來的。以兩種原色加以混合而成為“間色”,間色也是三種,即橙(紅加黃)、綠(藍加黃)、紫(紅加藍)。間色與間色彼此相混或三原色不等量相混,產生“復色”。“復色”屬于中性色,變化異常豐富,但色澤上不如原色和間色鮮明,故也有稱其為“灰顏色”。
色彩在繪畫上具有很強的表現力,并往往給予觀者以不同的感受,如紅、橙、黃具有溫暖、熱烈的感覺,被稱之為“暖色”;綠、藍、紫具有寒冷、沉靜的感覺,稱為“冷色”。由于色彩對于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不同影響,以致已被人們廣泛運用于生產和生活方面,如交通方面用紅、綠燈,各種有特殊用途的車輛用特殊的顏色,吉慶場合宜用暖色,理發室、冷飲室等宜用冷色,郵電用綠色,醫院用白色,特別在商品包裝、廣告設計等方面,更充分運用色彩的觀感作用,以加深人們的印象。
如何觀察色彩
自然界的色彩現象極為復雜,但都是可以認識的,要批判那種“色彩神秘論”的觀點。觀察色彩要有全局觀點,從整體出發,不要孤立、片面地觀察。要使次要的從屬于主要的,使局部從屬于整體,這一方法必須始終貫穿于作畫的全過程中。在觀察時要迅速、敏銳地抓住對象色彩的總的傾向,確定其基調,然后再進一步分析和研究局部的色彩關系。只有抓住了色彩的主要傾向和特征,分析各個部分大的色彩關系,才有一個正確的前提。這就是通常稱的色彩“大關系”。色彩“大關系”的明確與否,是直接影響到一幅作品在色彩處理上的成敗的。對色彩的主要傾向切忌似是而非、模棱兩可,否則勢必造成畫面色彩的支離破碎,互不諧調。整體和局部是辯證的統一。整體觀察的同時,必須對局部進行細致的研究,反復比較,找出區別。沒有對局部的細微觀察和刻畫,也談不上所謂的“整體效果”。要處理好對象色彩的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主要依靠互相比較的方法。比較一般可從四個方面進行,即比色相,比明度,比色性,比純度。
色相,是指顏色的“相貌”,如紅、黃、藍、綠……
明度,即色彩的明暗、深淺程度,如深紅、淡黃等。
色性,指色彩的冷暖屬性,如紅、橙、黃為暖色,青、藍、紫為冷色。中間色也同樣有其冷暖的不同傾向。
純度,指色彩的鮮明、飽和程度。
這四個方面若有一個方面物象的色彩過于接近而難于區別的話,即可以其它三個方面加以比較,找出其差別來。通常的辦法也就是:明暗相同比冷暖,冷暖相近比明暗。此外,特別要注意同類色和鄰近色的比較。油畫辨別色彩的訓練,主要也是要區別出各種中間色,區別那些微妙的灰色,例如:同為白顏色的衣服,由于質量不同,周圍環境不同,往往各自呈現出偏黃、偏紫、或傾向青、傾向綠的區別。即使是一件衣服上的白顏色,也會由于各種因素而色彩各異。只有通過細致的比較,才能找出物象千變萬化的差別。
在觀察色彩時還必須懂得有關色彩變化的常識,如:
A.形成物體色彩關系變化的因素
主要是三個方面,即固有色、光源色和環境色。固有色即正常光線下人們看到的物體占主導地位的色彩,如白墻、綠草等。固有色在正常柔和的光線下強,在微弱光線和強烈光線下弱;反光強的光滑物體固有色弱(如金屬玻璃器、新的油漆家具等),而反光弱的粗糙物體固有色強(如呢絨、粗制家具等)。光源色是指日光、火光等不同光源顏色照射在物體上而引起的色彩變化。光源色愈強,對物體固有色的影響也就愈大,甚至可以完全改變固有色。環境色即物體周圍環境的色彩由于光的反射而作用到物體上引起的對象色彩變化,這種變化在物體的暗部反映尤為明顯。
B.色彩的冷暖變化
冷暖色同時存在于一個物體上,是符合事物對立統一的基本規律的。一般來說,物體亮部的色調冷暖,是以光源色的冷或暖為轉移的;物體暗部色調的冷暖,是以光源色及環境色的冷暖為轉移的;物體中間部分往往是光源色、固有色、環境色三者反射的綜合;極光處則是光源色的反射,一般是光源色的色相和色性,但由于物體的質的不同,反射的程度也不同,因此有時也帶有物象的固有色色素。
C.色彩的明暗強弱變化
在研究色彩關系時,要嚴格注意物體的素描關系,使色和形更好地統一起來,而色彩關系的強弱,也是直接受到色彩的冷暖和明暗的制約的。從色彩的強弱變化來看,大致有下列的規律:暖色比冷色強,冷色比中間色強(指一般情況下沒有襯托關系時);色彩對比大的強,對比小的則弱;色彩純的強,反之則弱,純度相近的色彩配制在一起會互相減弱,純度差異的放在一起則互相襯托;離視點愈近,色彩愈強,而遠則弱,室外景物由于受空氣塵埃的影響,更為明顯。
怎樣表現色彩
色彩對再現生活的真實和人物的情緒有很強的感染力。要使調色板上的顏色成為畫面上的色彩語言,必須經過組合,組織加工成為色彩調子。在寫生畫上的色彩調子是以客觀對象及其所處的時間、地點、條件為依據的,作者要根據所描繪對象的思想內容來確定畫面的調子,既不是自然主義的描摹,又不能主觀主義地捏造。我們運用各種不同的色彩調子是為了藝術地再現生活。繪畫中色彩調子的運用如同音樂中的音響調子一樣,是用來表達一定的思想情緒和內容的。就色彩調子來說,以色相區分的有黃調子、紫調子、綠調子等;以明度區分的有亮調子、灰調子(即中間調子)、深調子等;以色性區分的有冷調子、暖調子等。
在寫生和創作中運用色彩的各種對比,是油畫中經常使用的一種手法,有助于突出和加強畫面的主題,活躍畫面的色彩,并加強空間、距離、體積等畫面效果。色彩上常用的對比方法有:冷暖色對比,明度(亮、暗)對比,純度(鮮、灰)對比及色塊大小對比等。特別是補色對比運用更為廣泛。所謂補色是指三原色中的一種原色與另外兩種原色所調合成的間色加以并列,使之相互補充仍為三原色,在色彩學上即稱之為補色或余色。如紅與綠,黃與紫,藍與橙,互為補充,相為襯托,使各自的色相更顯得鮮明、活躍。“萬綠叢中一點紅”,就是這個道理。補色對比在寫生或創作中有很大的意義,特別是對突出重點或確定物體暗部和投影的色彩傾向時,可循此規律;同時,運用補色對比也有助于畫面的明亮,增強畫面強烈的效果,這在我國民間工藝美術品或年畫中,是有許多可借鑒的范例的。
調和,是另一種色彩表現方法。根據特定的內容和畫面效果的需要,運用調和的方法,可以給人以和諧、統一的印象。調和的方法大致有以下幾種:
A.主導色調和,即以畫面占主導地位的色彩為基礎,讓其它色彩處于次要和陪襯地位,以保持畫面色彩的諧調;
B.同性色和鄰近色調和,是以各種色性相同或鄰近的顏色(指按光譜排列的次序中挨在一起的顏色)組成統一的基調,以此達到畫面的諧調;
C.光源色調和,使各種色彩統一于同一的光源下,如早晚的陽光、火光、燈光等,即使是對比色,由于光源色的影響,也變得很調和;
D.對比色調和,一幅畫面上并列完全不同的色相,但因為色彩關系正確,也能產生調和的效果。沿用此法時,應把物象所有部分的色階(如同音樂中的音階)都略作提高,否則僅局部色彩強烈而其余部分不能相應配合的話,畫面容易產生生硬和不統一的弊病。
對比和調和是對立統一的,強調對比效果時要注意調和,強調調和時畫面也要運用對比,無非根據內容的需要,有所側重罷了。
此外,在色彩的調配和放置上也有許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供參考:
A.混合法:在作畫過程中把不同色相的顏料調配成自己所需的顏色,再畫到畫面上去,這是常用的調色方法,須注意的是,調色種類不宜太多,調拌也不宜太“熟”,不然色性和色度均要減弱,甚至產生混濁的效果;
B.溶合法:是在畫面上直接調配所需的顏色,使之相互滲透或溶合,這種調色比較生動,色彩也比較鮮明;
C.重置法:即在有底色的畫面上,再加以別的顏色,如重底色上畫亮色,或冷色上畫暖色,有的是覆蓋,有的則交錯覆蓋,產生出各種不同的色彩效果;
D.并置法:運用色點和小色塊,將不同色相的顏色不經調合而直接并置在畫面上,由于視覺上的關系,同樣可以達到正確表現對象的目的,且畫面的色彩效果更為強烈。
油畫色彩的掌握,主要途徑是通過大量的寫生和創作實踐,在研究色彩規律的過程中,不斷提高觀察色彩和表現色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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